國家鋼結構專業一級資質
鋼結構防火設計是每一個建筑設計中必須考慮到的問題,鋼結構房屋也不例外。應該做到以下三個方面:
一、鋼結構建筑設計時要充分考慮人員疏散問題。由于鋼結構建筑自身存在的弱點,我們在設計時要充分考慮人員疏散的因素,將人員密度指標和鋼結構建筑的特點綜合起來考慮,加強對安全疏散路線、疏散距離、疏散寬度的設計要求,保證人員疏散時間小于建筑構件的耐火極限,確保火災時人員能安全逃生,避免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。
二、根據建筑物的火災危險性和重要性,合理確定建筑的耐火等級。各種建筑由于其使用功能和重要性的不同,火災危險性存在差異,我們設計時要根據業主提供的建筑要求,根據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和《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,確定建筑物的火災危險性,再根據火災危險性,確定建筑的耐火等級,比如一個60米高的綜合樓,根據《高規》其屬于一類高層建筑,它的耐火等級應為一級,其梁、柱、屋頂承重構件的耐火極限應分別不低于2小時、3小時、1.5小時,如果我們在設計時沒有正確核定耐火等級,確定的耐火等級過高或過低,都會造成我們設計失誤,過高造成浪費,過低則造成不安全。
三、設計時要選用恰當的鋼結構防火保護方法。目前我國鋼結構主要采用三種保護方法:噴涂法、包敷法、水淋冷卻法,它們都是通過一定的技術手段來提高鋼結構的耐火極限。具體而言,噴涂法就是在鋼結構表面涂上一層防火涂料,形成一個保護膜,從而提高建筑構件的耐火極限,它有厚型和薄型之分,不同厚度的涂層其耐火極限不同;包敷法是采用磚、混凝土、硅鈣板等材料將鋼結構包裹,從而形成保護層,提高構件耐火極限;水淋冷卻法是在鋼結構上部布置自動噴淋系統,發生火災時,啟動噴淋在鋼結構表面形成一層連續的水膜,達到保護作用。我們在設計時,要根據不同建筑對構件耐火極限的要求,通過科學比較,選出最恰當的防火保護方法,達到經濟和安全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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